违规直排油烟 一餐馆被罚

2020.02.12 2635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直接将油烟排放至店外,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海游街道新兴街一家餐馆违规排放油烟一案,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日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一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海游街道一家餐馆存在油烟直排现象,后厨周边有明显油渍,现场有油烟味,于是责令该餐馆立即停止油烟直排,并要求进行整改。经调查,该餐馆有3个油烟管道,向店外直接排放油烟,油烟管道宽约60厘米,长1.5米,其中有2个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直属一中队指导员叶信会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违反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目前,该餐馆已完成排烟管道与油烟净化器的安装。

  下一步,该局将强化督导监督,对餐饮单位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超标排放造成餐饮油烟污染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此,宝恒环保提醒你,酒店餐饮行业一定要安装油烟净化器,既是对社会环境的保障,也是对企业和个人的保障。